如何做好设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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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如何去理解客户的需求?
首先应当是了解图形用途需求,必要的图形和文字是哪些,幅面具体多大,这是平面的根本
其次是帮客户梳理需求,因为客户对图形的理解不够导致出现需求内部存在矛盾,先解决逻辑性是否自洽的问题
最后是帮助客户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比如色调的冷暖哪个更合适的问题、添加哪种元素作为装饰等等
完成了以上三步再衡量客户要的到底是什么风格的设计,设计师既不是神也不是客户肚子里的蛔虫,任何人都不能猜透对方在想什么,站在专业的立场上看对方的想法可能会有些愚笨,这就需要反复的沟通,根据需求给出建议以及切实的解决方案,让客户的产品展现出最好的效果。
其次是帮客户梳理需求,因为客户对图形的理解不够导致出现需求内部存在矛盾,先解决逻辑性是否自洽的问题
最后是帮助客户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比如色调的冷暖哪个更合适的问题、添加哪种元素作为装饰等等
完成了以上三步再衡量客户要的到底是什么风格的设计,设计师既不是神也不是客户肚子里的蛔虫,任何人都不能猜透对方在想什么,站在专业的立场上看对方的想法可能会有些愚笨,这就需要反复的沟通,根据需求给出建议以及切实的解决方案,让客户的产品展现出最好的效果。
做平面设计的是根据文案做还是设计好页面根据页面布局出文案更好?
都可以,但一般是文案先行,理由有二
00001. 效率上讲:在Word文档上修改文字比在设计文件上轻易的多。
00002. 次序上讲:文案往往比设计师更早的获得更多信息,必要信息一般都是文字形式出现的。
另外建议你跟设计师好好聊聊,工作中文案跟设计师应该是搭档关系,本着做更好东西的心态互相激发灵感是非常有意义的。
00002. 次序上讲:文案往往比设计师更早的获得更多信息,必要信息一般都是文字形式出现的。
另外建议你跟设计师好好聊聊,工作中文案跟设计师应该是搭档关系,本着做更好东西的心态互相激发灵感是非常有意义的。
设计师遇到老板与自己审美不一样时,该怎么选择?
1.要有职业道德,必须给予客户专业性的解决方案及建议。
2.要有契约精神,付费客户有权否定你的设计方案,至于合同,一般都有修改次数的约束,这是你的终极退路。当然如果不限定次数的话,那恐怕不是合同,是卖身契。
3.要明确责任划分,在你对自己的设计非常有自信的情况下,必须给予客户明确警告,强行更改设计师的设计方案所造成的负面设计效果与设计师无关。
4.学会沟通,但千万不要误会,不是说哄人才是沟通,能把人骂醒是更有效沟通,当然骂人这茬事可比哄人难多了,这建立在对方极度不尊重并且提出不合理需求的前提下,这需要勇气与实力的双重保证。
5.学会放弃,设计师不是神,也不是客户肚子里的蛔虫,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一味地对客户妥协只会让你损耗自己的时间以及精力,导致你损失另外一部分欣赏你的客户。
6.认清本质,审美从来没有定论,也不要盲目自信,用平淡的心情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并且控制在合理的时间成本之内,才是从业的长久之计。
2.要有契约精神,付费客户有权否定你的设计方案,至于合同,一般都有修改次数的约束,这是你的终极退路。当然如果不限定次数的话,那恐怕不是合同,是卖身契。
3.要明确责任划分,在你对自己的设计非常有自信的情况下,必须给予客户明确警告,强行更改设计师的设计方案所造成的负面设计效果与设计师无关。
4.学会沟通,但千万不要误会,不是说哄人才是沟通,能把人骂醒是更有效沟通,当然骂人这茬事可比哄人难多了,这建立在对方极度不尊重并且提出不合理需求的前提下,这需要勇气与实力的双重保证。
5.学会放弃,设计师不是神,也不是客户肚子里的蛔虫,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一味地对客户妥协只会让你损耗自己的时间以及精力,导致你损失另外一部分欣赏你的客户。
6.认清本质,审美从来没有定论,也不要盲目自信,用平淡的心情去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并且控制在合理的时间成本之内,才是从业的长久之计。
让数据指导设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与大数据的飞速发展,跟设计师打交道的人中逐渐产生了一种错误观点——喜欢拿“以数据”说事儿。觉得手握“数据”便可以评价设计的好坏,便可以指导设计,觉得现在已经可以实现设计业的“工业化”了。
我经常抨击这种论调的人在可证明性上的逻辑谬误,不过这次我要换一个角度,从美术相关专业的最底层逻辑“观察方法”去讲为什么仰赖“数据”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因为美术本身始于“观察”而非“测量数据”
1.妄图用测量作画的自古都有,我最开始也是其中的一个。
回过头看自己最开始的思维真是狂妄又可笑,因为那时我绘画的方式就是“测量”与“分析”,恰好画的都是些瓶瓶罐罐的静物什么的,几乎一眼就可以望穿其内部构造。相应的,这种写生中能够面对的“复杂因素”最多也就是布褶与材质。
我经常抨击这种论调的人在可证明性上的逻辑谬误,不过这次我要换一个角度,从美术相关专业的最底层逻辑“观察方法”去讲为什么仰赖“数据”根本就是行不通的。——因为美术本身始于“观察”而非“测量数据”
1.妄图用测量作画的自古都有,我最开始也是其中的一个。
回过头看自己最开始的思维真是狂妄又可笑,因为那时我绘画的方式就是“测量”与“分析”,恰好画的都是些瓶瓶罐罐的静物什么的,几乎一眼就可以望穿其内部构造。相应的,这种写生中能够面对的“复杂因素”最多也就是布褶与材质。
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将取代设计师“这种说法?
人工智能解决不了以下几个问题,就不可能取代视觉相关的设计师。
1.设计反馈的数据化问题
——如何用数据判断一个设计带来好坏?
2.艺术性的风向判断问题
——如何用数据判断审美潮流的前进方向?
3.沟通中理解能力问题
——如何解决每个人语言体系中的同词不同义?
——如何用数据判断一个设计带来好坏?
2.艺术性的风向判断问题
——如何用数据判断审美潮流的前进方向?
3.沟通中理解能力问题
——如何解决每个人语言体系中的同词不同义?
4.长远看,主观领域有着不可协调的矛盾
· 如果“群体”完全公认一种形式上的设计,同时你也认同,这等价于让AI实现“心灵控制”
· 如果“个体”完全认同一种形式上的设计,同时群体认同,这等价于让AI实现“缸中之脑”
5.总有人以为设计是一种技术
各位普通人不妨拿起笔尝试画一下自己亲密好友的头像(我猜你画不了)也许你会问:“这件事和这个问题有什么联系?”
因为,总有人觉得如果给他一台能够把自己“所思所想”完全画出来的机器,就不再需要设计师了。但问题解决不了的,这些人意识不到自己其实再认知上是符号化的。
不管你能多快的“识别出”你朋友的脸,都不等于你“真的知道”你朋友长什么样子——美术也好设计也好,其实是纯粹的思想并非技术。
· 关键就在于认识到:
· “识别”不等于“视觉”
· “识别”不等于“视觉”
· “识别”不等于“视觉”
也就是说你的“所思所想”其实跟画面一点儿关系都没,未经训练的人多半是不完全的,就算给这种程度的人一台机器,也照样做不了设计。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照相机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给菜鸟最好的机器依然拍不好照片一个意思。
· 如果“个体”完全认同一种形式上的设计,同时群体认同,这等价于让AI实现“缸中之脑”
5.总有人以为设计是一种技术
各位普通人不妨拿起笔尝试画一下自己亲密好友的头像(我猜你画不了)也许你会问:“这件事和这个问题有什么联系?”
因为,总有人觉得如果给他一台能够把自己“所思所想”完全画出来的机器,就不再需要设计师了。但问题解决不了的,这些人意识不到自己其实再认知上是符号化的。
不管你能多快的“识别出”你朋友的脸,都不等于你“真的知道”你朋友长什么样子——美术也好设计也好,其实是纯粹的思想并非技术。
· 关键就在于认识到:
· “识别”不等于“视觉”
· “识别”不等于“视觉”
· “识别”不等于“视觉”
也就是说你的“所思所想”其实跟画面一点儿关系都没,未经训练的人多半是不完全的,就算给这种程度的人一台机器,也照样做不了设计。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照相机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给菜鸟最好的机器依然拍不好照片一个意思。
16岁作业
你们瞧,这张画看似复杂,线条致密,甚至还在画面边缘的处理上稍微耍了小聪明,但实际上素描静物写生画到这种程度是相当简单的,甚至是一窍不通的人也能做到的。
虽然你去仔细对比真实静物中的盘子、砂锅、苹果、刀子这些主体的比例与造型较为精准,但对于衬布布褶只能说是“相似”换句话说就是“不够像”。只要细心认真,读一读《透视原理》然后拿个铅笔头通过“反复测量,反复对比”画出这种画轻而易举。可惜这样的人连画匠都算不上,就是个机器罢了。
普通人是感受不到这些差异的,因为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识别这是什么”就够了,也就是说“知道”这里有一块布就足够了,布“看起来”是什么样子其实不重要。持有此观点的人在静物这一课大概率是不会幡然悔悟的,直到他们系统学习“色彩静物”与“素描头像”。
对于普通人很难理解:我们在画水粉静物的时候,画面上这些看似疯狂的色彩并非我们主动赋予的,而是真实存在的。也很难相信真正会画画的人画头像不会去测量,而是仿佛纸上自然浮现了这个人的形象,写实绘画的本质是描绘“真实的视觉印象”而不是“信息符号”。
17岁作业
闲着没事画的
2.对于视觉,大部分人都会以为自己看懂了,但其实上跟“睁眼瞎”没什么区别
我们不妨思考一下这些客观事实:
· 比如当你回想一下雄狮的真实形象,是不是印象都差不多,难以区分?但我们却能分清大部分人的“长相”甚至偏执于某类“长相”的美感。
· 再比如我们对“黑人”长相的区分力明显弱于本族人,这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在识别重要信息的领域观察力是极为精细的。
那么假如你分清了的同族帅哥美女,能否说清他们的脸与其他人具体的差别在哪里呢?
——相信我,你说不清我也说不清,不光你我说不清,周围的人都说不清。为了验证这一点,你只需要试着拿起笔尝试画一下就知道了,不出意外你面对空白的纸,脑海中浮现的空白只会更空白。
再好比我们都看到“成龙鼻子大”这一特征客观存在,但没人能通过看一眼就说出具体宽度比例具体是多少。与静物没画准不同,即使砂锅的长宽比稍微画错了一些你还是能识别它,但人脸显然就不行了,毕竟整体看来人与人长相之间就是极其微弱的区别。而我们通过视觉是测不准其中任何一个数值的。
那么如果坚持测量法从一个点不断推断作画,不可避免的细微测量差异定会不断积累最后比例完全零散,最终导致画的“不像”甚至完全画成“另一个人”。我们专业一般把这种错误方式叫“局部观察”——这是绘画中的最大忌。正确的方式从来都是“整体观察”,也叫“感觉”。
3.因此非专业人士和新人设计师沟通的过程中,认知上的偏差就会导致很多问题只是局部解决,最终画面越改越糟糕。
比如客户说你这个眼睛画的太暗了,应该明亮一些,但设计师如果真的就只调整了眼睛,那么结果一定是最终破坏了整体。这种就属于客户本身只关注了眼睛却对其他的位置欠缺整体意识,盲目的把一张好画改废了。设计做的越好的设计师越认同牵一发动全身,每一丝修改都应该做相应的全局调整。但急功近利的双方究竟谁能保证一定把持得住界限与尺度呢?
更棘手的是每个人局部观察的点不同,有的人关注眼睛的局部效果,有的人则关注嘴巴的局部效果,更有的关注耳朵、鼻子之类的。依照此法若是每个人都画出一个人脸的局部最终能否拼凑成完整优美的画面呢?——我相信,结局一定是惨不忍睹的。
最后,在我看来这种错误与“笃信数据”能指导图形设计的产品经理和运营没有区别,都是想以并不精准的数据去指导自己推导出正确的图形解,这就像是刻舟求剑一样不切实际。
好比我们要测定一种“设计图”的转化率,也许你会想找:
· 转化率与标题大小的关系
· 转化率与色调冷暖的关系
· 转化率与构图分布的关系
· 转化率与字体粗细的关系
· 转化率与绘画水准的关系
· 转化率与文字数量的关系
· 转化率与打折活动的关系
· 转化率与季节活动的关系
· 转化率与竞品上市的关系
· 转化率与xxxx的关系……没完没了
一切皆在变化之中,如何测定?就算测定了123又得测定456,假如每一次还都有偏差值,那么最后能得到预期的结果吗?——我想,答案也是否定的。
如果你的观点是“你觉得能”,那和说“你觉得客观就是客观”——这种强词夺理的说辞又有什么两样呢?
可以肯定美术底层逻辑上就不支持这种论点,因为所有“测量者”们都失败了。不信你自己拿起笔两笔看看只会摔得更惨。私以为:
· 关于如何赚到钱,是企业家的画卷,若非必要,不要插手
· 关于做好功能,是产品经理的画卷,若非必要,不要插手
· 关于做的漂亮,是视觉设计的画卷,若非必要,不要插手
对于包括设计师在内的只能其实都是一样需要相互尊重与配合的。当这些人紧密合作,作为合伙人我们看最后的结果就可以了,多少人觉得老板是xx,但最后老板还是赚到钱的?这就是一个表象。
所以奉劝很多人不要操无用的心,多关注自己领域的职能,多提升自己,而不是去其他领域放肆才是团队紧密配合的关键。
3.术业有专攻
专业领域内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抉择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社会分工的基本思路。若非专业人士偏偏要仰仗数据去指挥设计师去修改图形,在我看来就像“自以为占理,并且我还得用权力强迫设计师接受”一样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行径。
而他们惯用手法就跟三流美术老师一样,向你讲解哪里画错了,就去拿笔尖横比一下竖比一下。
这种方法就算证明了“哪里画错了”,但对“怎么才能画对”毫无正面影响,通俗讲就是“马后炮”,反而有可能让学生进一步误入歧途,以为自己只是没量准,更加认真就能解决问题。
相对的,我也看到很多挂着专业名号实则“一窍不通”的人步入了设计行业,连“观察”的本质都无法参透,这些人除了搅和了几年颜料敲了几年键盘以外实际没有专业水准,由于他们的无知、软弱与廉价,最终也破坏了设计行业整体的声誉。
说到这里算是把“垃圾设计师”与“垃圾AM、PM、运营、策略、品牌经理等”各打一棒,我个人仅希望日后整个创意行业能淘汰掉这些垃圾。进而改善行业状态,更加规范化,秩序化。
明明写了设计要求,但为什么总觉得设计师没有做出理想的设计?
原因在于设计要求中的色彩,字号,排布,风格,等要求都属于“非明确要求”。
举几个例子:
00001. 关于色彩,要求灰色,50%的是灰色,70%的也是灰色,68.88%的也是灰色……哪个算灰?
00002. 关于字号,要求更大,72pt是大,800px是大,5cm也是大,1m也是大……多大算大?
00003. 关于排布,要求居中,上下可居中,左右可居中,中心对称可居中,镜像对称可居中,怎么算居中?
00004. 关于风格,要求简洁,色彩可以简洁,线条可以简洁,点阵分布可以简洁,图形切分可以简洁……什么算简洁?
更别提什么要求国际化,高大上,日本风,中国风的那种,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无法确定,谈何一定能做到各位所要求的样子?再者我认为的国际化跟你认为的就算是再接近,也必然是不同的。
· 从逻辑上讲,每一个选择维度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 比如灰色3种x大字4种x居中3种x简洁4种=144种
· 那试问真的每个选择就这么几种条件吗?不可能的!
硬要做可以吗?答曰“也可以”。唯一办法就是提出要求的人,直接坐到设计师旁边把要求逐条满足了,
这现实吗?这跟提出要求者找个软件操作工自己去做设计有什么分别呢?在长期的工作协调中,所有人都应该意识到——不可能通过命令一个“美工”得到优质设计,设计的效果最终取决于设计师自身想法,也就是设计水平。
那么命令设计师单单改变其中某一条可以实现嘛?答曰“也可以,很多人都在做”。
00001. 设计总监可以对任一下属设计师提出精确指导意见,调整画面。
00002. 资方可以在一个时间允许范围内,与设计师沟通更改某某画面要素。
就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吗?答曰“不可能”。
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些要求不可被精准描述,要协调各方的口吻几乎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下几个人都说要灰色却说得是不同的灰色,最后怎么可能实现呢?归根到底没有一个人脑海里的画面是设计师的成品,其实只是因为他们不是设计师,仅此而已罢了。
有人主张沟通可以解决,可作为设计师工作的这些年,沟通的越多就越会发现每个人期望的画面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举几个例子:
00001. 关于色彩,要求灰色,50%的是灰色,70%的也是灰色,68.88%的也是灰色……哪个算灰?
00002. 关于字号,要求更大,72pt是大,800px是大,5cm也是大,1m也是大……多大算大?
00003. 关于排布,要求居中,上下可居中,左右可居中,中心对称可居中,镜像对称可居中,怎么算居中?
00004. 关于风格,要求简洁,色彩可以简洁,线条可以简洁,点阵分布可以简洁,图形切分可以简洁……什么算简洁?
更别提什么要求国际化,高大上,日本风,中国风的那种,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无法确定,谈何一定能做到各位所要求的样子?再者我认为的国际化跟你认为的就算是再接近,也必然是不同的。
· 从逻辑上讲,每一个选择维度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 比如灰色3种x大字4种x居中3种x简洁4种=144种
· 那试问真的每个选择就这么几种条件吗?不可能的!
硬要做可以吗?答曰“也可以”。唯一办法就是提出要求的人,直接坐到设计师旁边把要求逐条满足了,
这现实吗?这跟提出要求者找个软件操作工自己去做设计有什么分别呢?在长期的工作协调中,所有人都应该意识到——不可能通过命令一个“美工”得到优质设计,设计的效果最终取决于设计师自身想法,也就是设计水平。
那么命令设计师单单改变其中某一条可以实现嘛?答曰“也可以,很多人都在做”。
00001. 设计总监可以对任一下属设计师提出精确指导意见,调整画面。
00002. 资方可以在一个时间允许范围内,与设计师沟通更改某某画面要素。
就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吗?答曰“不可能”。
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些要求不可被精准描述,要协调各方的口吻几乎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下几个人都说要灰色却说得是不同的灰色,最后怎么可能实现呢?归根到底没有一个人脑海里的画面是设计师的成品,其实只是因为他们不是设计师,仅此而已罢了。
有人主张沟通可以解决,可作为设计师工作的这些年,沟通的越多就越会发现每个人期望的画面间难以逾越的鸿沟。
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问题会是:
00001. A要黑色(k=100)B要白色(k=0)那协调一下,取中间值灰色(k=50)行不行?
00002. A要白色(k=0)B要灰色(k=50)那协调一下,取中间值灰色(k=25)行不行?
强制折中所产生的结果,无非是每个人都不太满意,在我看来没有正面价值。甚至还比不上直接忽略其他人的观点,完成其中任意一者的想象,这样至少有一方可以满意。
正是这种思维模式具备普遍性,所以我才说:大家都喜欢的设计,就是俗的设计。不过这里我多补充一些推论——大家都喜欢的设计等价于大家都不喜欢的设计。所谓设计美感的第一性质就是独特,没有独特的差异性,就不存在设计的价值。
如何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
先分工再协作,逆着来是不行的,往往都是双方互相插手对方的职能,并在问题发生时甩锅逃避责任,最终发生争吵,导致撕逼现象频出。以此为逻辑基础,我们先大致看一下双方协作的职责:
· 运营等职位:提出商业意图与图形要求
· 设计师:理解商业意图,遵守要求做视觉传达
简单来说就是——运营等职位决定画面上必须有什么,设计师决定图什么样。一般情况下设计工作都是围绕要求展开的,那什么是“要求”?如何根据它划分协作双方的权力与责任,就是核心命题。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一个例子
假定商业需求是以“本日半价”为题做促销海报。那么要求就可能是
00001. 尺寸
00002. 文字
00003. 产品
00004. 使用场景
00005. 受众
00006. 截稿时间
00007. 完稿的文件类型
00002. A要白色(k=0)B要灰色(k=50)那协调一下,取中间值灰色(k=25)行不行?
强制折中所产生的结果,无非是每个人都不太满意,在我看来没有正面价值。甚至还比不上直接忽略其他人的观点,完成其中任意一者的想象,这样至少有一方可以满意。
正是这种思维模式具备普遍性,所以我才说:大家都喜欢的设计,就是俗的设计。不过这里我多补充一些推论——大家都喜欢的设计等价于大家都不喜欢的设计。所谓设计美感的第一性质就是独特,没有独特的差异性,就不存在设计的价值。
如何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
先分工再协作,逆着来是不行的,往往都是双方互相插手对方的职能,并在问题发生时甩锅逃避责任,最终发生争吵,导致撕逼现象频出。以此为逻辑基础,我们先大致看一下双方协作的职责:
· 运营等职位:提出商业意图与图形要求
· 设计师:理解商业意图,遵守要求做视觉传达
简单来说就是——运营等职位决定画面上必须有什么,设计师决定图什么样。一般情况下设计工作都是围绕要求展开的,那什么是“要求”?如何根据它划分协作双方的权力与责任,就是核心命题。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一个例子
假定商业需求是以“本日半价”为题做促销海报。那么要求就可能是
00001. 尺寸
00002. 文字
00003. 产品
00004. 使用场景
00005. 受众
00006. 截稿时间
00007. 完稿的文件类型
权责划分原则设定
00001. 以上要求由“运营等职位”提出。
00002. 设计师无权更改以上要求。
00003. 要求本身存在矛盾无法实现,设计师有责任给出建议并沟通。
00004. 无视设计师建议,强行要求设计师执行造成的问题,由“运营等职位”承担。
00005. 无故没有遵守要求,导致的问题由设计师承担。
00006. 设计过程中更改这些要求导致的问题,由“运营等职位”承担。
00007. 能够判断设计质量的是“设计总监、老板本人或他们的唯一代理人”。
00008. 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稿“运营等职位”无权拒绝。
00009. 若“运营等职位”认为该设计师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向“设计总监/老板”提议更换设计师,并听从以上职位定夺。
00002. 设计师无权更改以上要求。
00003. 要求本身存在矛盾无法实现,设计师有责任给出建议并沟通。
00004. 无视设计师建议,强行要求设计师执行造成的问题,由“运营等职位”承担。
00005. 无故没有遵守要求,导致的问题由设计师承担。
00006. 设计过程中更改这些要求导致的问题,由“运营等职位”承担。
00007. 能够判断设计质量的是“设计总监、老板本人或他们的唯一代理人”。
00008. 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稿“运营等职位”无权拒绝。
00009. 若“运营等职位”认为该设计师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向“设计总监/老板”提议更换设计师,并听从以上职位定夺。
设计师为什么很容易与运营等职位发生冲突?
1.一般原因
“运营等职位”越权评价画面效果、否定设计稿、或者由于前期自身工作不到位中途频繁修改最初需求导致项目延期都是很常见的。
我们会经常听到运营等职位说:
00001. 字再大点儿
00002. 再炫点儿,我要闪光
00003. 太慢了,我几点几点必须要。
00004. 你这个调性不对
00005. 颜色再深/浅点儿
00006. 我们现在决定换个产品推销,所以图得改。
却几乎不可能听到设计师对上游职位说:
00001. 半价太狠了,打八折就行了。
00002. 投放在xx场景不好,换个媒介。
00003. 你这个受众定位有问题,他们买不起这个东西。
00004. 几月几号不适合做这个活动,换个日子吧?
(设计在商业需求层面上近乎不可能存在异议也正因如此,致使很多上游职位开始认为自己是设计管理岗)
我们会经常听到运营等职位说:
00001. 字再大点儿
00002. 再炫点儿,我要闪光
00003. 太慢了,我几点几点必须要。
00004. 你这个调性不对
00005. 颜色再深/浅点儿
00006. 我们现在决定换个产品推销,所以图得改。
却几乎不可能听到设计师对上游职位说:
00001. 半价太狠了,打八折就行了。
00002. 投放在xx场景不好,换个媒介。
00003. 你这个受众定位有问题,他们买不起这个东西。
00004. 几月几号不适合做这个活动,换个日子吧?
(设计在商业需求层面上近乎不可能存在异议也正因如此,致使很多上游职位开始认为自己是设计管理岗)
2.工作次序原因
往往设计师接到需求的时“运营等职位”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由于他们基本不会再承担主要工作量,就会有一部分人以随意的心态对后续的设计工作成果随意指摘,最终导致撕逼。
最开始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些人那么喜欢指点设计,后来我的总结是——文雅一点这叫他们喜欢“挥洒自己的控制欲”通俗一点就是“吃饱了撑的”通过为项目制造阻碍而展现了淋漓的人性的丑陋面。
最可笑的是,设计的市场反馈明明更关乎设计师的声誉,这些人却依然喜欢高高在上的强调自身的“正确性”显得自己品味高雅了解市场对视觉的需求云云。理由一般是:好的设计应该人人都喜欢?说两句怎么了?——这句话就是这些人暴露程度的,充分说明这些人不理解什么叫主观判断,什么叫无法证伪。还好我们的结论并不复杂:
00001.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有人都认可的设计,都认可的设计就是俗。
00002. 不关乎功能性的设计没有对错之分,就是形式而已。
这些指摘行为可说一点好处都没有,所谓话语权均等,只会造就更多的一票否决权出现,而一个设计稿被指摘越多,越可能被否定。他们也不会意识得到这种均权决策的后果一般有两种:要么,项目变得更难以推进。要么,得到一件他们自己都觉得恶心的设计。
最开始我也搞不懂为什么这些人那么喜欢指点设计,后来我的总结是——文雅一点这叫他们喜欢“挥洒自己的控制欲”通俗一点就是“吃饱了撑的”通过为项目制造阻碍而展现了淋漓的人性的丑陋面。
最可笑的是,设计的市场反馈明明更关乎设计师的声誉,这些人却依然喜欢高高在上的强调自身的“正确性”显得自己品味高雅了解市场对视觉的需求云云。理由一般是:好的设计应该人人都喜欢?说两句怎么了?——这句话就是这些人暴露程度的,充分说明这些人不理解什么叫主观判断,什么叫无法证伪。还好我们的结论并不复杂:
00001.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有人都认可的设计,都认可的设计就是俗。
00002. 不关乎功能性的设计没有对错之分,就是形式而已。
这些指摘行为可说一点好处都没有,所谓话语权均等,只会造就更多的一票否决权出现,而一个设计稿被指摘越多,越可能被否定。他们也不会意识得到这种均权决策的后果一般有两种:要么,项目变得更难以推进。要么,得到一件他们自己都觉得恶心的设计。
3.分析并解决问题
正确的办事方法一直都是:以专业管理专业,以金钱购买权力。
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如此运行的,你看得到几乎所有的视觉设计师都是学美术出身的,所有市面出现的设计产物几乎都是经过资方认可的,这是长期的实践检验结果,具有无可置疑的事实性。
我经常说:设计做的是形式,形式的最终形态就是权力,在民主不能保证决策正确性的情况下,对于设计来说独裁是最佳选择。
想避免撕逼,就要“运营等职位”尽量避免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不要试图在设计问题上与设计师争抢意见权重。注意,即便是要求与设计师相同话语权重,也是越权,问题会深陷在无休止的撕逼之中,谁都无法说服谁。
故设计师的工作质量只能由设计总监把控,设计总监的工作质量由资方定夺,这样才能实现充分职责划分让每一个职位都有序发挥能力。
有时候民主是不现实的,独裁也是无奈之举。
即便是准备两个稿件——①设计师自己做一稿②设计师根据“运营等职位”意见做一稿。
如果“运营等职位”坚持自己有权对设计发表意见并否定设计,从公平角度看,只要不是瞎子就理应权参与评价。就需要牵扯进来更多的人来投票看看哪一方才是对的,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充分的市场调查,这虽然有助于得出结论,但耗时耗力很不划算。而且这种验证模式下“运营等职位”会特别吃亏,因为从操作性上考虑,设计师具备充分图形控制权,理论上故意把你的那个图做丑也是有可能的。
读到这里,发现问题了吗?这个专业确实是具备壁垒的——想100%左右设计画面就必须是亲手去做,否则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意义。
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如此运行的,你看得到几乎所有的视觉设计师都是学美术出身的,所有市面出现的设计产物几乎都是经过资方认可的,这是长期的实践检验结果,具有无可置疑的事实性。
我经常说:设计做的是形式,形式的最终形态就是权力,在民主不能保证决策正确性的情况下,对于设计来说独裁是最佳选择。
想避免撕逼,就要“运营等职位”尽量避免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不要试图在设计问题上与设计师争抢意见权重。注意,即便是要求与设计师相同话语权重,也是越权,问题会深陷在无休止的撕逼之中,谁都无法说服谁。
故设计师的工作质量只能由设计总监把控,设计总监的工作质量由资方定夺,这样才能实现充分职责划分让每一个职位都有序发挥能力。
有时候民主是不现实的,独裁也是无奈之举。
即便是准备两个稿件——①设计师自己做一稿②设计师根据“运营等职位”意见做一稿。
如果“运营等职位”坚持自己有权对设计发表意见并否定设计,从公平角度看,只要不是瞎子就理应权参与评价。就需要牵扯进来更多的人来投票看看哪一方才是对的,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充分的市场调查,这虽然有助于得出结论,但耗时耗力很不划算。而且这种验证模式下“运营等职位”会特别吃亏,因为从操作性上考虑,设计师具备充分图形控制权,理论上故意把你的那个图做丑也是有可能的。
读到这里,发现问题了吗?这个专业确实是具备壁垒的——想100%左右设计画面就必须是亲手去做,否则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意义。
写在最后,永远不要相信自己能劝服所有人,对于双方来说都是。
从业这么多年我亲手撕过很多杠精,当然也有超级杠精。包括但不限于觉得“自己比设计会做图”“自己品位绝伦”“更多人插嘴意味着好的结果”“结果不好都是设计的错”等等的。
对于这些人我的建议其实也简单:有足够的权限就去跟资方申请换人,换到满意为止。
最后,祝愿设计行业能够更加规范的蓬勃发展,诸位都不再遇到“垃圾设计”与“垃圾运营”把本职工作做好,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争取一个更好的生活。
对于这些人我的建议其实也简单:有足够的权限就去跟资方申请换人,换到满意为止。
最后,祝愿设计行业能够更加规范的蓬勃发展,诸位都不再遇到“垃圾设计”与“垃圾运营”把本职工作做好,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争取一个更好的生活。
设计师,工作中需要妥协还是较真?
举个例子:
假如A、B二人在争执桌子的高度设计问题。
· A:认为1.3m好
· B:认为1.5m好
请问你觉得最终落地的设计方案更可能是多高呢?
根据我多年的观察,极有可能被设计为1.4m。这是因为折中主义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常情”,跟讨价还价一样常见。
那么1.4m是一个好的设计吗?
对于这个例子,我想工业设计师们可以通过仔细考究产品用途,查阅权威人体工学典籍做出更好的判断。毕竟关乎功能性的设计是存在事实上的优劣的。
功能设计可以证伪,那对于色彩这种不可证伪的争辩结论又会怎样呢?
假如A、B在争论一面墙壁的灰色,是深一些好还是浅一些好。
· A:认为50度灰色好
· B:认为70度灰色好
答案是60度的灰色是最可能的结果。
当我们观察更多的群体设计行为,观察到太多的这种情况,即便我们把问题换成色彩色相:A:认为正红色好B:认为紫红色好,最终结果依然符合妥协法则——偏紫一些的红色往往是最可能的结果。
所谓妥协就是既不愿意完全放弃自己的想法,也不愿意全盘接受对方的想法。最终必然因权力均等而折中,因折中而俗套。
假如A、B二人在争执桌子的高度设计问题。
· A:认为1.3m好
· B:认为1.5m好
请问你觉得最终落地的设计方案更可能是多高呢?
根据我多年的观察,极有可能被设计为1.4m。这是因为折中主义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常情”,跟讨价还价一样常见。
那么1.4m是一个好的设计吗?
对于这个例子,我想工业设计师们可以通过仔细考究产品用途,查阅权威人体工学典籍做出更好的判断。毕竟关乎功能性的设计是存在事实上的优劣的。
功能设计可以证伪,那对于色彩这种不可证伪的争辩结论又会怎样呢?
假如A、B在争论一面墙壁的灰色,是深一些好还是浅一些好。
· A:认为50度灰色好
· B:认为70度灰色好
答案是60度的灰色是最可能的结果。
当我们观察更多的群体设计行为,观察到太多的这种情况,即便我们把问题换成色彩色相:A:认为正红色好B:认为紫红色好,最终结果依然符合妥协法则——偏紫一些的红色往往是最可能的结果。
所谓妥协就是既不愿意完全放弃自己的想法,也不愿意全盘接受对方的想法。最终必然因权力均等而折中,因折中而俗套。
这就是越多人审阅、修改设计,设计越垃圾的根本原因。
折中所产生的结果,无非是每个人都不太满意,没有正面价值。甚至还比不上直接忽略部分人的观点,完成其中任意一者的想象,这样至少有一方可以满意。
· 所以我才说:大家都喜欢的设计,就是俗的设计。
· 换个说法也生效:大家都喜欢的设计,也等于大家都不喜欢的设计。
所谓设计美感的第一性质就是独特,没有独特的差异性,就不存在形式设计的价值。就像各种各样的颜料都灌进一杯水之中,最终变得浑浊不堪。这是直观意义上的熵增现象——混乱不堪的设计难以利用,就像是摇摆不定的墙头草一样令人作呕。
· 所以我才说:大家都喜欢的设计,就是俗的设计。
· 换个说法也生效:大家都喜欢的设计,也等于大家都不喜欢的设计。
所谓设计美感的第一性质就是独特,没有独特的差异性,就不存在形式设计的价值。就像各种各样的颜料都灌进一杯水之中,最终变得浑浊不堪。这是直观意义上的熵增现象——混乱不堪的设计难以利用,就像是摇摆不定的墙头草一样令人作呕。
用一张画来说明,不断妥协就像这种演变
色彩艳丽,是可以驻足凝视的装饰画
混合之后,只能当背景衬托其他信息的装饰色彩
充分混合后的浑浊色彩,没有任何观赏价值,没有特定含义
01-不要妥协!跟这个世界正面冲撞是设计师的职责
总有些偏执的老板永远有这样的疑问“为啥我花了钱反而不应该做主了?”
· 一方面是因为:设计师的价值建立在与他人有差异这一基础上。
· 另一方面因为:设计师因有更好的判断和实现手段而可以落实价值。
假如设计师脑子跟资方一模一样,要设计师有什么意义?美工不就行了?
关于设计沟通原则的第一条,我认为就是要将“设计形式上的争议”化简为两个人的问题。不要跟最终决策者以外的人沟通形式上的问题,那是纯粹的浪费时间。只有设计师和资方面对面的时刻才是体现我们职能的时刻,也只有那一刻,模糊不清的抉择才能顺利的坍缩为A或B的具体解决方案。
· 一方面是因为:设计师的价值建立在与他人有差异这一基础上。
· 另一方面因为:设计师因有更好的判断和实现手段而可以落实价值。
假如设计师脑子跟资方一模一样,要设计师有什么意义?美工不就行了?
关于设计沟通原则的第一条,我认为就是要将“设计形式上的争议”化简为两个人的问题。不要跟最终决策者以外的人沟通形式上的问题,那是纯粹的浪费时间。只有设计师和资方面对面的时刻才是体现我们职能的时刻,也只有那一刻,模糊不清的抉择才能顺利的坍缩为A或B的具体解决方案。
02-不要妥协!接受不是逆来顺受,只因设计本就如此。
“资方不听劝你就不干了”在职场是行不通的。毕竟资方雇佣设计师做美工的活也是他们的自由,最多就是显得他们比较傻罢了。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形式的最终形态——就是纯粹的权力。
接受明确的权力抉择,也等价于明确了设计的职责,也是支持业态向更好的方面发展的方式。
奋力抗争之后抛弃自己固执的审美偏执,也是需要坦然的心态接受的。长远看来这总会好过被搅屎的人窃取了荣光又挨了一盆子屎。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形式的最终形态——就是纯粹的权力。
接受明确的权力抉择,也等价于明确了设计的职责,也是支持业态向更好的方面发展的方式。
奋力抗争之后抛弃自己固执的审美偏执,也是需要坦然的心态接受的。长远看来这总会好过被搅屎的人窃取了荣光又挨了一盆子屎。